临沂版权登记_注册_软件_作品_著作权登记
临沂版权登记联系电话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莒南影视作品版权登记如何查询?

莒南影视作品版权登记如何查询?

作者:临沂兴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1-15 08:01:01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小编通过版权登记的作品有哪些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主要包括: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版权是文学、艺术、科技的原创作者。当别人抄袭你的作品时,可以获得法律保护的效果。商标权、版权和专利权非常相似。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证书可以作为软件著作权人或软件企业申请减税的证明。

一、代理软件著作权服务流程:据新版官方要求,作品类申请需签章两次为提升申请效率,建议由平台托管申请人账号。

二、收集并整理以下软件临沂版权登记材料1、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购买后案件详情中填写);2、软件源代码;下载模板3、软件使用说明书或操作手册;下载模板4、企业申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企业公章;个人申请: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名。

三、提供著作权登记领证加急服务根据可以需要加急的需求不同,分为3-5天领证、15天领证、26-30天领证、35天领证,时间越短、收费越高,具体价格可以参考版权登记商品

一些不法分子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在这样的情况下面是违法犯罪的行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如果侵犯著作权是需要接受一定处分的一些不法分子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在这样的情况下面是违法犯罪的行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如果侵犯著作权是需要接受一定处分的,那么我们具体该如何进行了解?

一、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方式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我国《著作权法》第46条规定的一般侵权行为有11种:①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行为;②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行为;③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行为;④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行为;⑤剽窃他人作品的;⑥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⑦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报酬的行为;⑧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⑨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⑩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行为,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二、著作权有效保护期著作权保护期:是指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时间限制,或者说是著作权的有效期限,在著作权保护期内,作品的著作权受法律的相应保护,除了法律另有规定之外,使用作品均需要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著作权保护期满之后,作品即进入公有领域,不再受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可以在无需征得原著作权人同意、无需向原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情况下使用作品,著作权期限的确立对于既保障著作权人对作品的专有权利,又确保著作权成为发展本国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工具起了重要作用。三、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是几年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是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两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计算。

我们小时候经常阅读《唐诗三百首》,其是整理了不同的诗人作品,属于汇编作品。那么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归谁所有?下面由为大家详细介绍汇编作品著作权归属的相关内容和处理原则。

什么是汇编作品?汇编作品是指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汇编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根本原因不在于汇编材料本身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而在于汇编人对汇编材料内容的选择或编排付出了创造性劳动。在材料的选择或编排上体现独创性的数据库,可作为受著作权法保护。

汇编作品的特点汇编作品具有以下两个特点:

1)集合性它是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的集合。汇编作品的构成成分既可以是受版权法保护的作品以及作品的片段,如论文、词条、诗词、图片等,也可是不受版权法保护的数据或者其他资料,如法规、股市信息、电话号码、商品报价单等。最典型的汇编作品,其所汇集的各个作品是独立存在或者可以独立存在的作品,如文集、选集、百科全书、词典、摄影画册等。但是,也有一些汇编作品,其所汇集的各个作品只是相对独立的,如多人创作的教材等。

2)独创性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是构成汇编作品的实质条件。可否给予一部集合作品版权保护,不在于其汇编的材料本身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而在于汇编者对被汇集作品的选择、编排是否达到一定创作高度。例如,法律法规本身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但是法律法规的汇编如果在编排上独具特色,体现了汇编者的创造性劳动,就可以作为汇编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归谁所有?《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联系我们

临沂兴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版权所有:临沂兴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