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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摄影版权登记费用是多少?

作者:临沂兴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1-23 08:11:58

著作权侵权成本低

日前,人民文学出版社、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合举办如何有效维护知识产权研讨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政策法制司王司长表示,著作权法修改将加重盗版者的举证责任。目前,现行的著作权法规定了三种赔偿依据,即按实际损失;按侵权人的非法获利;按法定赔偿。目前的实际法定赔偿为50万元以下。

知识产权、著作权的价值并不固定,如果侵权者为知名网站,其传播产生的影响和非法获利都会很大,就不能仅按国家赔偿标准来判,否则就是鼓励侵权。王司长表示,此次修改著作权法,赔付方式由原来的3种变成5种:实际损失、非法获利、交易价值的合理倍数、惩罚性赔偿、法定赔偿。

对于被侵权方来说,可自由选择上述五种赔偿方式进行索赔,这和目前的规定有很大区别。再有,关于举证责任的问题。著作权法修改拟规定,盗版侵权案中,当权利人提出主张时,如果票据等都在侵权者那里,侵权者有义务提供证据,如果举证不能或提供伪证,法院可支持权利人的诉讼请求。

找不到著作权人的漫画可以使用吗?

著作权是指权利人创作的能够以有形形式进行复制的独创性的智力成果。在我国,著作权实行的是自动保护原则,即自著作权人完成了著作作品时就受到我国相关法律的保护。

(一)找不到著作权人时使用行为的认定著作权人在完成作品后依法可拥有相关的著作权,因此即使是想要使用著作权人作品的人找不到权利人的情况下也不可以使用著作权人的漫画,不经权利人许可的使用行为应认定为侵权行为。当然,也并非所有的著作权都需要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才可以使用,我国有两种不必经过著作权人同意也可以使用著作权作品的情况,一是法定许可,二是合理使用。

(二)法定许可和合理使用

1、相同:二者都是不必经过著作权人同意即可使用著作权的特殊情况。

2、不同:法定许可的情况下,使用人需要支付著作权人一定的使用报酬,而合理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人不必支付著作权人使用报酬。

3、法定许可的适用情形:(1)九年制义务教育教科书的编写;(2)发表在报刊上的作品同样被报社、期刊社进行转载的;(3)除权利人声明不得使用外,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的;(4)广播电台和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的。

4、合理使用的适用情形: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这种情形下使用人的目的只能仅限与个人学习研究,而不能以盈利为目的。(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这里的引用,有必要明确写清楚被引用人姓名、作品的名称和出版社以及页码等。(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节目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例如,节目录制过程中,主持人身后的油画被录制。(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但也应该要注意是在不侵害著作权人的利益的范围内使用。(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这里的复制仅限于是为了保存,不能用于营利,但是著作权归该馆的除外。(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5、此外,另外两种可以认定为合理使用的情形:

(1)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这里要注意出版发行的范围仅限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这里的出版也应当不以盈利为目的,且限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小编最后提醒:找不到著作权人的漫画作品依然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不得随意使用著作权人的漫画作品。在其他情况下,除法定许可和合理使用的情况下,他人也不可以随意侵犯著作权人的著作权。如果大家还有其他不懂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计算机软件临沂著作权登记的有效期是多长?软件作品的保护期是自然人的一生和他死后的50年。如果是合作开发的软件作品,保护期为他去世后50年的12月31日。相关规定:

1.无限生命: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时间限制。

2.12月31日,作者生与死后的第五十年:作者出版、复制、发行和出租的权利。(如果是软件合作完成的,正确期限为作者去世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3.软件的著作权权利人是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出版权、复制权、发行权、租赁权等权利的保护期为50年,至软件出版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止。

4.虽然著作权是知识产权家族中一个重要而特殊的成员,但它可以不经过相关部门和登记的批准而自动生成,也就是说,作者将从完成之日起享受其著作权的权利。然而,在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大环境的影响下,越来越多的人愿意并积极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手续。软件著作权登记不仅是对非标准用户的警示,也是未来权利保护诉求的有力证明,是技术投资转移的基础。

俗话就书籍是人类知识的粮食,阅读书籍对一个人的知识增长是非常有帮助的,而书籍是有著作权的,著作权的保护对创作人是非常重要的,可以确保创作出更好的作品,那么,图书的著作权归属是怎么确定的,你知道吗?下面,跟随来看看答案吧。

图书的著作权归属,依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归属的规定是比较复杂的,有很多不同的情况,例如公民个人创作的,一般由创作人所有。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二条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三条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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