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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文字著作权申办费用如何制定?

作者:临沂兴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9-13 08:14:11

软件著作权是一定要去办理的,相信这一点法律意识大家都会有,但是软件著作权去哪里办理?或许有一部分的朋友会不了解,如果是现在的你也想要办理软件著作权,但是不知道该去哪里办理,请跟着临沂著作权登记小编在下面文章中找答案吧。软件著作权去哪里办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会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受国家版权局委托,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作者或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的所属辖区,原则上以其身份证上住址所在地的所属辖区为准。合作作者及有多个著作权人情况的,以委托登记者所属辖区为准。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所属辖区以其营业场所所在地所属辖区为准。

软件著作权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可以自己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登记

2、申请人应当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留存一份,便于在补正程序中保持文件内容的一致。

3、办理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可到登记大厅现场办理,也可使用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邮寄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软件登记部。

4、申请表应当在线打印,请勿擅自更改表格格式;申请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签章应当与申请表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

5、申请人或代理人信息栏内的详细地址,请务必填写准确的实际联系地址,以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邮寄证书或其它书面邮件。

6、著作权人为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的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

7、著作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并需提交非职务开发保证书或非职务开发证明。(下载《非职务开发证明》《非职务开发保证书》)。

8、著作权人为外国自然人的,应提交护照复印件,及护照复印件的中文译本,并需翻译者签章。在我们研发出一款新的软件之后,自然是需要申请软件著作权的,这样对于自己辛勤的劳动成果是有着很好的保护,但是如果你对于软件著作权去哪里办理?并不是特别了解,请认真的阅读上面的文章内容吧或许会对你有帮助。

作品著作权登记所需材料都有哪些?

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应按《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规定提交有关证明和材料:

1、填写作品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各一份,提交作品原件及复印件、作品说明书(说明创作构思、作品主要特点及内容等)各一份;

2、个人作者申请临沂版权登记的,还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创作作品申请版权登记的,著作权人还应提交著作权人及创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创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合作作品申请版权登记的,还应提交合作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职务作品申请版权登记的,应提交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专有使用权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合同及著作权归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美术作品或摄影作品申请版权登记的,申请人除按上述情况提交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交作品照片二份(不大于3R,可电脑打印),一张贴在作品登记申请书左下方空白处,并在上面盖骑缝章,另一张随材料提交。

7、计算机软件版权登记材料:可参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提交以下主要证明文件: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软件著作权的使用许可按照排他性强弱划分可以分为专有许可使用和非专有许可使用,那么软件著作权的专有许可和非专有许可有什么区别?下面由为大家详细介绍软件著作权的专有许可和非专有许可的区别。什么是软件著作权的专有许可和非专有许可?软件著作权的使用许可按照排他性强弱划分可以分为专有许可使用和非专有许可使用。

1)专有许可软件著作权的专有许可使用包括独占使用许可和排他使用许可。专有许可是指软件著作权人仅许可一家以某种方式使用自己的软件,不再向第三人发放同样的许可。独占使用许可不允许软件著作权人使用该软件,排他使用许可则允许软件著作权人仍然可以使用该软件。

2)非专有许可非专有许可就是普通使用许可,软件著作权人在许可一家以某种方式使用自己的软件后,还可以许可第三人以同样的方式使用自己的软件。通过市场上购买的各种商品化软件的使用权都属于这种普通许可。软件著作权的专有许可和非专有许可有什么区别?软件著作权的专有许可和非专有许可的主要区别包括以下五个方面内容:

1)法律性质不同软件著作权的专有许可排除任何第三人以被许可的同样方式使用软件,专有使用权是一种独占的和排他的权利,法律赋予了它绝对权、排他权的性质。软件著作权的非专有许可是通过合同获得了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时期和地域内使用该软件的权利,因此是一种基于合同约定产生的权利,在性质上属于债权,具有相对性,不具有排他性。

2)被许可人唯一性不同软件著作权的专有许可的被许可人在一定时期和地域内具有唯一性。软件著作权的非专有许可的被许可人可以是多人,不具有唯一性。

3)订立合同内容不同软件著作权的专有许可一般需要签订软件专有许可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许可软件名称及版本号、许可权利范围、许可地域范围、专有许可权利的期限等内容。软件著作权的非专有许可一般签订软件销售合同或软件使用许可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许可软件名称,许可软件使用范围,软件售后服务,版本升级服务等内容。

4)备案要求不同软件著作权的专有许可合同签订后,需要进行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登记备案。平台提供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登记代理服务。软件著作权的非专有许可合同,则不需要进行合同登记备案。

5)侵权被侵害主体不同软件著作权的专有许可时,当发生授权使用范围内的软件著作权侵权行为时,被侵害人首先或主要是专有使用权人,其对软件的使用并取得经济利益的市场的独占地位受到了直接的损害。

而著作权人由于已将软件的某一权利交由他人排他行使、已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因此不会受到直接的损害。软件著作权的非专有许可时,当发生软件著作权侵权行为时,被侵害人则主要是软件著作权人。由于非专有许可允许多人合法同时使用该软件,因此直接损害软件著作权人的经济利益,对于非专有使用权人基本不存在损害。

为什么要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

1.软件是软件得到重点保护的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第32条规定: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要规范和加强登记制度,鼓励软件著作权登记,并依据国家法律对已经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

2.软件著作权登记是提起诉讼、司法保护的前提。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软件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主张权利的证明,因此,它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的前提。

3.软件著作权登记是软件作品作为技术出资入股的前提。《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计算机软件可以作为高新技术出资入股,但是一般都要求权利人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评估依据。

4.软件著作权登记是权利人享有各项优惠政策的前提条件。登记人可以依据《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享受有关税收、知识产权、投融资、产业技术、出口、人才吸引等若干的优惠政策。另外,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后,可进行软件产品登记和软件企业的认定(双软认定),由此可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

5.软件著作权登记是在我国境内合法经营或者销售软件产品的前提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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